商标环保行业主要属于 第11类商品或服务。第11类包括“照明、加热、蒸发、供水及卫生设备”,其中涵盖了各种照明设备、空调设备、加热设备、垃圾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通风设备等。此外,与环保科技相关的其他类别还包括第16类(纸张和纸板、印刷品、文具用品等)、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商业行为及宣传等)、第40类(废弃物处理和回收、材料加工等)以及第42类(科学和技术服务、设计、研究和开发等)。
因此,商标环保行业的主要分类是 第11类,其他相关类别包括第16类、第35类、第40类和第4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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