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中药材国家有补贴吗

2023-08-16 06:40:21 来源:网友发布 作者:网友发布

我国在中药材种植方面的补贴还是相对较少的,大多以试点或地方补贴方式为主。所以补贴的多少,还要根据当地具体补贴政策为主。而不同的药材种植也有不同的补贴。

部分地区种植中药材是有补贴的,补贴范围比较窄,只有少数珍稀药材或者说是国家扶贫的种植项自才会有补贴,而且国家在发放补贴的时候都是以特色作物专项补贴或者是扶贫补助等进行发放。而且各地区药材种植的补贴政策也是有区别的,每宙补贴在100-500不等。

我国对农村农田种植中药材有那些政策呢?

我国后,中药材销售渠道增宽售范围扩大,市场份额增多,国内各地农村正在进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种植中药材脱贫致富是农民的首选之一。

同时,为解决我国一些名贵中药材紫缺问题,国家中医药局将39种中药材列入我国推荐重点发展的"药单"。

各省各市县政策有差异,请咨询当地农业部门。中国对种植药材大户,优惠政策无大小之分。如果你种植的药物品种属于国家鼓励范畴之内的国家会有两种补贴农机补贴还有销售渠道的协助

综上所述,关于我国种植药材有没有补贴的问题,具体咨询自己当地政策,因为各地政策不一样,建议去咨询当地政府再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十二条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种植中药材国家有补贴和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种植药材国家并不会给予补贴,但各个省市的政府对这方面的种植项目会有扶持补贴政策,各地的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接下来介绍一下几个省份的具体补贴标准。

河南省:针对的扶持对象为注册时间在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或国有林场,且已有两年以上的林下种植经验。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农户数不少于30户。补助的资金标准为每个项目的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

广西省:针对的扶持对象是从事林下种植经济项目的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林场企业、龙头企业等。对于已经建好的种植基地,申请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的40%,高不超过80万元;对于新建的项目,申请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核定或实际投入金额的40%,高不超过50万元。

法律依据:《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 第五条 建立中央、地方、社会多方投入建设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国家投资渠道和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努力争取拓宽投资来源,吸引金融、社会等资本参与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基础保障。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信息监测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可追溯体系等建设。加大对标准化基地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中药企业自建基地、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或与地方政府联建基地等有稳定销路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种植面积大的话,按每亩地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地方政策来看,每个地方的政策补贴都不一样,需要根据当地的补贴政策为主,才能更好的领取到相关的补贴。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简称为“四补贴“,惠及民生。中央财政对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试点资金3.8亿元,在各个地方,对林下种植药材的补贴标准都不一样,基本是在100-500元/亩之间。下面以甘肃、河南、安徽、广西为例来说明一下:

1、甘肃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示范主体和农户(农户实施项目须以乡镇或村申报)。

扶持范围: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

补贴标准: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30万。

2、河南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

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安徽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

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4、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从事林下经济的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企业、良种繁育场(站)、相关科研单位。

补助标准:先建后补。项目,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的40%,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新建项目: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或实际投入金额的30%,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法律依据:《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第五条

建立中央、地方、社会多方投入建设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国家投资渠道和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努力争取拓宽投资来源,吸引金融、社会等资本参与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基础保障。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信息监测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可追溯体系等建设。加大对标准化基地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中药企业自建基地、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或与地方政府联建基地等有稳定销路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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