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由农业部办公厅负责。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是2015年8月10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的文件。
近年来,畜牧业生产加快发展,对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养殖总量不断上升,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统筹推进畜牧业生产发展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禁养区划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扩展资料:
农业部办公厅主要职责:
1、负责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部常务会议及全国性农业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部系统全国性会议计划的管理工作。
2、负责部党组和部领导的秘书工作。
3、拟定部重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重要综合性报告、文件、讲话、文章的起草、审核工作。
4、负责部政务信息、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牵头协调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部系统和农业行业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协调部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督办工作;负责部党组、部领导议定、批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部重大事项政务督查工作。
7、负责部机关公文处理和机要文件运转工作,指导部在京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8、负责部机关保密管理工作,指导部直属单位保密工作;指导部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9、组织重要新闻的发布和宣传报道,负责部系统报刊、图书、影视、音像等宣传业务的管理。
10、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
11、负责部系统涉台事务的管理;组织开展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
13、负责部机关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指导在京部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14、制定部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6、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百度百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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