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保育院2021入园条件

2023-12-09 08:40:24 来源:网友发布 作者:网友发布

1、本省户籍幼儿:户籍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房产证明;

2、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 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各县区相关要求自主招生,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事项应报当地 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照顾政策根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子女入园。

  严禁违规招生、虚假招生宣传等行为;招生不得与赞助费、特色班或实验班挂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凡未经审批注册的学前服务机构,一律不得招生。

  各县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招生政策执行不力 、工作程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幼儿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各园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现场等多种方式灵活报名。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各园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录取,确定入园幼儿后,应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入园前应到规定的机构进行入园体检,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各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编班并控制班额。各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做好入园幼儿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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