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的分类”

2023-08-15 13:56:02 来源:网友发布 作者:网友发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及水产加工品的分类原则、产品名称使用规则、产品分类及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行业的计划、统计、产品生产及流通。

本标准所列产品名称不包括仅作为加工原料的海、淡水动植物。

2 引用标准

GB 7635 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

3 分类原则

3.1 水产及水产加工品按产品基本属性分为12类。分类体系与产品标准的分类无关。

3.2 本标准以GB 7635的分类为基础,作了详细划分和补充并与其兼容。

4 产品名称使用规则

4.1 海淡水动植物产品的名称以其学名或常用名命名;冷冻品冠以“冻”字,与鲜品加以区别,经整理加工后获得的产品应增加相应说明。如:冻大黄鱼、冻对虾、冻虾仁、冻鱼块。

4.2 产品正式名称不应附加与其属性无关的说明。传统名称、流行地方名称用括号表示。

4.3 新的水产加工品(包括模拟食品)的命名应当在本行业广泛征求意见后报请标准管理部门批准。命名应按产品属性并顾及原料名称,用规范汉语表达,用词力求简明、通俗。

5 水产和水产加工品分类及名称

5.1 鲜、活品

5.1.1 海水鱼类

大黄鱼、小黄鱼、黄姑鱼、白姑鱼、带鱼、鲳鱼、鲅鱼(马鲛鱼)、鲐鱼、鳓鱼、鲈鱼、鲱鱼、蓝圆(鱼参)、马面(鱼屯)、石斑鱼、鲆鱼、鲽鱼、沙丁鱼、(鱼是)鱼、鳕鱼、海鳗、鳐鱼、鲨鱼、鲷鱼、金线鱼、其他海水鱼类。

5.1.2 海水虾类

东方对虾、日本对虾、长毛对虾、斑节对虾、墨吉对虾、宽沟对虾、鹰爪虾、白虾、毛虾、龙虾、其他海水虾类。

5.1.3 海水蟹类

梭子蟹、青蟹、其他海水蟹类

5.1.4 海水贝类

鲍鱼、泥蚶、毛蚶(赤贝)、魁蚶、贻贝、红螺、香螺、玉螺、泥螺、栉孔扇贝、海湾扇贝、牡蛎、文蛤、杂色蛤、青柳蛤、大竹蛏、缢蛏、其他海水贝类。

5.1.5 其他海水动物

墨鱼、鱿鱼、章鱼。

5.1.6 淡水鱼类

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鲫鱼、鲤鱼、鲮鱼、鲑(大麻哈鱼)、鳜鱼、团头鲂、长春鳊、鲂(三角鳊)、银鱼、乌鳢(黑鱼)、泥鳅、鲶鱼、鲥鱼、鲈鱼、黄鳝、罗非鱼、虹鳟、鳗鲡、鲟鱼、鳇鱼、其他淡水鱼类。

5.1.7 淡水虾淡

日本沼虾、罗氏沼虾、中华新米虾、秀丽白虾、中华小长臂虾、其他淡水虾类。

5.1.8 淡水蟹类

中华绒螯蟹、其他淡水蟹类。

5.1.9 淡水贝类

中华园田螺、铜锈环梭螺、大瓶螺、三角帆蚌、褶纹冠蚌、背角无齿蚌、河蚬、其他淡水贝类。

5.1.10 其他淡水动物

鳖(甲鱼)、牛蛙、棘胸蛙、蜗牛。

5.2 冷冻品

5.2.1 冻海水鱼类

冻大黄鱼、冻小黄鱼、冻黄姑鱼、冻白姑鱼、冻带鱼、冻鲳鱼、冻鲅鱼、冻鲐鱼、冻鲈鱼、冻蓝圆(鱼参)、冻石斑鱼、冻鳓鱼、冻海鳗、冻河(鱼屯)、冻比目鱼、冻鲆鱼、冻沙丁鱼、冻马面(鱼屯)、冻鱼块、冻鱼片、其他冻海水鱼类。

5.2.2 冻海水虾类

冻对虾、冻去头对虾、冻鹰爪虾、冻虾仁、冻龙虾、其他冻海水虾类。

5.2.3 冻海水贝类

冻扇贝柱、冻赤贝肉、冻贻贝肉、冻贻贝肉、冻杂色蛤肉、冻蛏肉、冻文蛤肉、冻海螺肉、冻牡蛎肉、其他冻海水贝类。

5.2.4 其他冷冻海产品

冻梭子蟹、冻鱿鱼、冻墨鱼、冻墨鱼片。

5.2.5 冻淡水鱼类

冻银鱼、冻青鱼、冻草鱼、冻鲢鱼、冻鳙鱼、冻鲤鱼、冻鲮鱼、冻鲑鱼、冻鲥鱼、冻鳜鱼、冻泥鳅、冻鳝鱼片、冻黑鱼片、其他冻淡水鱼类。

5.2.6 冻淡水虾类

冻淡水虾、冻淡水虾仁。

5.2.7 冻淡水贝类

5.3 干制品

5.3.1 鱼类干制品

大黄鱼干(黄鱼鲞)、鳗鱼干、银鱼干、海蜒、青鱼干、调味马面鱼干、烤鱼片、烤鳗、调味烤鳗、鱼松、其他鱼类干制品。

5.3.2 虾类干制品

虾米(海产)、虾米(淡水)、虾皮、对虾干。

5.3.3 贝类干制品

干贝、鲍鱼干、贻贝干(淡菜)、蛤干、海螺干、牡蛎干、蛏干、其他贝类干制品。

5.3.4 藻类干制品

淡干海带、盐干海带、熟干海带、调味熟干海带、紫菜、裙带菜、石花菜、江禽、麒麟菜、马尾藻、其他藻类干制品。

5.3.5 其他水产干制品

梅花参、刺参、乌参、茄参、鱼翅、鱼皮、鱼唇、明骨、鱼肚、鱿鱼干、墨鱼干、章鱼干。

5.4 腌制品

5.4.1 腌制鱼

碱鲅鱼、咸鳓鱼、咸黄鱼、咸鲳鱼、咸鲐鱼、咸鲑鱼、咸带鱼、咸鲢鱼、咸鳙鱼、咸鲤鱼、咸金线鱼、糟鱼、醉鱼、其他鱼类腌制品。

5.4.2 其他腌制品

咸泥螺、醉泥螺、醉蟹、盐渍海蜇皮、盐渍海蜇头、盐渍熟裙带菜。

5.5 罐制品

5.5.1 鱼罐头

清蒸鱼罐头、油浸鱼罐头、鲜炸鱼罐头、茄汁鱼罐头、五香鱼罐头、熏鱼罐头。

5.5.2 其他水产品罐头

杂色蛤罐头、贻贝罐头、扇贝罐头、海螺罐头、蟹肉罐头。

5.6 鱼糜及鱼糜制品

鱼糜、鱼香肠、鱼丸、鱼糕、鱼卷、鱼饼、鱼面、虾片、仿蟹肉、仿虾仁、仿扇贝柱。

5.7 动物蛋白饲料

鱼粉、鱼浆(液体鱼蛋白饲料)。

5.8 水产动物内脏制品

鲜海胆黄、海胆酱、盐渍海胆黄、鲟鳇鱼籽、鲑鱼籽、盐渍鲱鱼籽、虾籽、乌鱼蛋。

5.9 助剂和添加剂类

印染用褐藻酸钠、纺织浆纱用褐藻酸钠、食用褐藻酸钠、藻酸丙二酯、褐藻酸、铸造用藻胶、琼胶、卡拉胶、甲壳素、鱼胶、鱼油。

5.10 水产调味品

鱼露、蚝油、虾油、虾酱、虾味汤料、海藻汤料、其他水产调味品。

5.11 医药品类

甘露醇、碘、角鲨烯、鱼脂酸丸、鱼肝油酸钠、蛋白胨、清鱼肝油、乳白鱼肝油、果汁鱼肝油、维生素AD胶丸、维生素E胶丸、维生素AD滴剂、维生素E滴剂 、九合维生素糖丸、

六和维生素糖丸、畜禽用鱼肝油、海马、海螵蛸。

5.12 其他水产品

5.12.1 海藻凝胶食品

海藻蛰皮、海藻果珠、海藻胶果冻粉、海藻果冻、海藻凉粉、海藻鱼籽。

5.12.2 珍珠类

淡水珍珠、海水珍珠、珍珠层粉。

淡水鱼免税吗

1、鱼类、虾、蟹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含量可高达15%~20%,鱼翅、海参、干贝等含蛋白质在70%以上。另外,鱼蛋白质的必需氨基酸组成类似肉类,因此生理价值较高,属优质蛋白。鱼肉的肌纤维比较纤细,组织蛋白质的结构松软,水分含量较多,所以肉质细嫩,易为人体消化吸收,比较适合病人、老年人和儿童食用。

2、鱼类、虾、蟹等水产品含脂肪量很低,仅1%~10%,多数为1%~3%,并且多由不饱和脂肪酸组成,易被消化,不易引起动脉硬化,更适合老年人及心血管病人食用。

3、鱼类脂肪含有极丰富的维生素A和D,特别是鱼肝中含量更为丰富,鱼肉中还含有一定量的尼克酸、维生素B1。

4、水产品中还含有无机盐如钙,鳞,钾。海带、紫菜等海中植物,还含有丰富的碘和铁。

以上就是关于水产的营养价值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介绍了,通过以上的可以知道,水产的营养价值是非常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朋友吃了水产食物是会过敏的。

法律分析:个人养殖,捕捞的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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