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需要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4.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5.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则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具体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
养殖场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选址要通过审批。
2、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4、办理工商登记。
5、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c)2008-2023 Www.QNWTOP.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