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畜牧业养殖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筹规划好畜禽养殖用地,充分利用好闲杂地、废弃矿山、疏林地、荒地、荒滩等,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专业合作社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应按农业用地管理;需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及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
未经审批,凡在养殖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按违法用地论处,要限期无条件拆除。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期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去年,全省肉蛋奶总产量达317万吨,畜牧业产值达91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0.6%,全产业链产值1834亿元。但同时,畜牧业的质量效益仍然不高,支持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抵御风险的能力偏弱,畜禽产品稳产保供的基础仍不牢固。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就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作了全面部署。根据国办《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畜牧业发展目标、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等,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绿色循环发展体系,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促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3个部分、16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未来5年和10年全省畜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到2025年全省肉蛋奶产量达350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30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养殖、推动优质饲料资源开发、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快屠宰加工业提档升级、健全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体系、深化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等9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压紧压实责任、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加强财政支持、深化金融服务、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创新体制机制等6条。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指标要求和措施针对性和可操行性强,且可量化、可考核,便于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照抓好落实。文件有以下四个创新点:
一是在任务指标方面,《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都结合福建实际作了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与“十四五”相关规划做了衔接,大部分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二是在用地用林保障方面,提出“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允许在Ⅲ、Ⅳ级保护的人工商品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涉及的进场、出场道路可结合乡村道路、林区便道等统筹规划建设。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在备案时,企业经营者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土地复垦责任,不再收取土地复垦费用。”
三是在标准化规模养殖方面,允许“在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前提下,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
四是在压实责任方面,提出“将肉蛋奶自给率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
政策
为支持畜牧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发展,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我滴衩庹饔?邓啊8霉娑ù?994年1月1日起执行。
释义
一、家禽、牲畜是指人类长期驯养的禽兽。具体包括喂养或放牧养殖的大牲畜(牛、马、驴等)、小牲畜(猪、羊等)、家禽(鸡、鸭、鹅等)及其他经济动物。水生动物是指利用人工水域、天然水域放养的各类水产动物。包括:放养的鱼、虾、蟹、贝、两栖类、软体类及其他水生动物。配种是指利用种畜禽及其遗传材料进行动物繁殖的业务。现阶段,从事该项业务的主要有配种站,种猪、种鸭等种畜禽场及其他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
二、对该项业务的税收扶持,有利于培育、推行使用畜禽良种,调整畜牧产品结构,提高市场占用率和竞争力,增加养殖收入;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疾病防治是指各种畜禽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其任务是控制和消灭畜禽传染病,人畜共患病,防止疫病传播,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从而维护消费者人体健康,保障畜牧业、水产业的发展。从事该项业务的主要有各级兽医站及经批准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三、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免征营业税,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四、所有从事家禽、牲畜、水生动物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免征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免税单位),为改善工作条件,壮大自身经济力量,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向社会提供其他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管理
从事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经有权审批的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上述业务的免税优惠。
举例
某市畜牧兽医站1999年取得兽医及其药品收入60000元,配种收入8000元,房屋出租收入4000元。问:该站1999年应纳多少营业税?
答:按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配种及兽医收入属免税收入,不征收营业税;房租收入属应税收入,应征收营业税。计算如下:
房租收入应纳营业税为:4000×5%=200(元)
应纳城建税为:200×7%=14(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为:200×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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