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殖场搬迁补偿标准

2023-08-18 09:14:53 来源:网友发布 作者:网友发布

养殖场搬迁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土地、建筑物、设备及其他财产的市场价值和移动费用等综合因素来确定。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和环境保护要求。

养殖场搬迁补偿标准是指对因城市建设需要而需要搬迁的养殖场进行经济安置的补偿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养殖场搬迁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土地、建筑物、设备及其他财产的市场价值和移动费用等综合因素来确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补偿:由于养殖场常年使用土地,土地补偿应当以当地土地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土地上已有养殖设施的价值,以及可能对土地带来的生态和环境影响等因素。2. 建筑物和设备补偿:建筑物和设备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其使用寿命、残值等因素进行折旧计算。此外,因搬迁而需要购置新的建筑物和设备,搬迁方也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3. 其他财产补偿:根据实际情况,还应当对养殖场内的动物、饲料、化肥等进行合理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养殖场搬迁补偿标准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和环境保护要求。例如,可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对可能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进行治理和修复。

如果搬迁后的新址经营条件不如原养殖场,是否可以要求增加补偿?如果搬迁后的新址经营条件确实不如原养殖场,可以要求增加补偿。此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评估补偿标准,并提供有关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搬迁方已经在补偿协议中规定了搬迁后的经营条件,那么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执行。

养殖场搬迁补偿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建筑物、设备及其他财产的市场价值和移动费用等因素。在制定补偿标准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和环境保护要求。如果搬迁后的经营条件确实不如原养殖场,也可以要求增加补偿。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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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产养殖业

1.淡水养殖业

淡水养殖业是80年代以来垦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70年代末期垦区已有淡水养殖水面近4万亩,但其半数以上是利用垦区残留潮沟、泓道、低洼地,或者利用围垦初期蓄水种植芦苇改良盐土之际,进行大水面粗放养殖,亩产仅百斤左右。80年代初期,为了缓解城乡人民吃鱼难的矛盾,市政府采取多种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郊区发展淡水养殖,增加市场供应。沿江滨海滩涂农业开发区发展淡水养殖较之郊区其他地区具有三大优势:其一、垦区人少地多,自给性生产压力小,有利于发展商品性副食品生产;其二,利用滩涂围垦土地开挖鱼塘比利用良田开挖鱼塘,可以不占现有耕地;其三,利用滩涂围垦土地开挖养鱼塘,比利用良田开挖鱼塘,其成本要低得多。这三大优势使垦区淡水养殖业迅速崛起,精养鱼塘大量增加。从1983年开始,每开挖1亩精养鱼塘,市财政补助700元,至1987年全垦区拥有精养鱼塘6.12万亩,占全市内塘养殖水面的33.35%;总产量21632吨,占全市内塘养殖产量的31.32%,为全市淡水产品总产量的23.52%,在全市淡水渔业中已占举足轻重的地位。

垦区淡水养殖品种以花、白鲢为主,草鱼、鲫鱼、扁鱼等比重逐年有所增加,青鱼和鲤鱼较少。常年平均亩产350公斤左右,高产精养鱼塘亩产可达500公斤以上。垦区特种水产如黄鳝、鳗鱼、中华绒鳌蟹、甲鱼等的养殖也开始起步。

由于垦区发展淡水养殖业主要是利用新围滩涂开挖精养鱼塘,因此,淡水养殖业主要分布于70年代末期以来围垦的新垦区。地域分布上形成三个集中型狭长条,即崇明岛北部新村乡以东至东北端的五滧副业场;南汇东滩大治河以南至南汇嘴;杭州湾北岸中港至金汇港。老垦区的淡水养殖主要分布于崇明县绿华乡境内、红星农场与长征农场交界处,以及长江农场等地,大多是利用原潮沟、泓道和低洼地改建成的集约化淡水养殖场,其他地区仅有零星淡水养殖生产。

2.对虾养殖业

杭州湾北岸上海境内海水资源丰富,历史上曾利用海水开辟盐场,晒制海盐。但由于40年代以来这一带的水体含氯度降低,日照又不充分,以致发展盐业经济效益不高,1979年上海市水产研究所、水产养殖总场共同在奉贤县建海水养殖场,利用低盐度海水试养对虾。1982年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水产养殖总场等科研单位帮助奉贤县柘林盐场,在盐板田上开挖187亩水面积,进一步开展低盐度海水对虾养殖试验,获得平均亩产58公斤的效益。由于对虾养殖经济效益较高,很快得到推广,开辟了上海地区滩涂养殖的新途径。1990年,从事对虾养殖的单位有奉贤海水养殖场、奉贤县柘林对虾养殖盐场、胡桥乡、奉新乡、奉贤县水利局系统、金山县漕泾乡、金山县水利局系统、南汇县果园乡等,对虾养殖水面积达1.8万亩。上海地区养殖对虾的主要饲料是螺蛳,因此养殖1万尾对虾,需螺蛳50公斤左右,由于低盐度海水对虾养殖面积日益扩大,大量采捕已造成螺蛳资源衰退。因此,1984年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合成颗粒饲料生产,1987年柘林乡自筹资金160万元,建成了柘林对虾合成饲料厂,年产合成颗粒饲料300吨以上,可替代鲜活动物性饲料45000吨。上海地区对虾养殖所用苗源从山东、江苏、浙江省等地购买,由于虾苗供应不足,买不到头茬苗、优质苗,耽误了饲养时间。长途运输成本又大,且购来的虾苗不能充分淡化,投放后存活率低。1985年由市、县、乡三级投资420万元,筹建了奉贤县对虾育苗场,建立了对虾苗种基地。1987年春试生产,1988年已产虾苗2.2亿尾,可解决柘林对虾养殖的部分种苗。

对虾是海水产品中比较珍贵的品种,过去历来依靠渔轮捕捞自然成虾,供应市场或出口。低盐度海水对虾在上海垦区试养成功后,不仅为上海地区的特种供应增加了花色品种,而且也为出口提供了较稳定的货源,为国家创造了外汇。1990年全市总产对虾3125.57吨,创汇7011万美元

人工养蝎的前景:

我国对东亚钳蝎的人工养殖,起步于20 世纪50年代初期 ,但当时由于缺乏必要的有关钳蝎的生态学和生物学知识,因而收效甚微。进人 20 世纪70年代以后,山东省率先开展人工养蝎的科研课题,经过十余年的观察,初步摸清了蝎子的生活习性、生长发育规律、繁殖规律和产态要求,并开始探索无休眠期饲养法,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进人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在山东、河南等地区的野生蝎主产区,出现了第一次人工养蝎热潮,但由于当时大部分养殖户还没有完全掌握基本的养蝎技术,加之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所以真正获得成功并坚持下来的为数甚少,此间一些倒卖蝎种的现象极大地影响蝎子人工养殖业的正常发展,不但挫伤了特种养殖专业户的积极性,而且造成了蝎子养殖难度很大的负面影响。自进人 90 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养蝎业又在我国部分地区迅速发展起来,一些养蝎专业户的养殖经验日臻成熟,养殖技术也得到了进一步配套完善。在华北各地农村,涌现出了不少养蝎技术骨干和专业户。目前,我国的养蝎业正在向着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由于人们长期地开山垦荒,筑路采矿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使蝎子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加之人为地大量捕捉,导致野生蝎资源日渐枯竭。濒临灭绝。 近年来由于全蝎由单纯药用发展到保健及提毒、餐饮等新领域,蝎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干蝎价格逐年上涨。由此造成人们医疗用药和生活用蝎的严重不足,导致市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随着蝎子用途的不断扩大和人们医疗、生活保健品开发用蝎及出口的大量增加,将进一步加剧市场供需矛盾。最近,国家医药局对全国药材市场普查得出结论:今后20年内全蝎的供需矛盾将无法缓和,价格将继续呈现大幅度上涨的趋势。市场供应量仅能满足市场需求量的30%。

因此,国家科委将《全蝎养殖综合加工及开发利用与推广》项目列入国家星火计划,并拔出专款作为重点工程予以推广。中央及许多省、市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的农业科技拦目都在反复播送和大力宣传人工养蝎技术及养殖的经济价值。上海市政府已将人工养蝎纳入“4050”工程,为下岗职工提供了一条脱贫致富的新路子。为进一步鼓励人们养蝎的积极性,国家还对人工养蝎实行长期免税的优惠政策。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医药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中药走向世界提供了有利条件。党中央高度重视出台以农村增收为核心的“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富民政策,发展全蝎养殖,既可为国家赚取外汇,又可满足国民的物质生活需求;因而,是基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首选项目,对农民增收,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多了一条切实可行之路;同时为下岗职工,再就业者开辟了一条难得的致富途径。

人工养蝎经济效益分析:

采用人工养殖一只雌蝎一年产 2-3 胎,每胎 20 ~ 50 条。如按公母 l : 3 搭配,按每胎产仔20条计算,按1年产2胎计算,成蝎按1000条一千克计算,引种 l 000条,年产仔: 750 (母)×2 (胎) ×20 (条) = 30 000条,按成活率 65 %计,出生后仔蝎饲养 8 ~ 12 个月后即可得商品活蝎: 30 000条× 65 %÷ 1 000 条/千克= 19.5(千克),按一般市场回收价格 380 元公斤算,可收入7410元。扣除各种费用:1800 元(种苗) + 200 元(建池等) + 900 元(饲料) + 1 000 元(人工等) = 3510 元,获纯利3510元。

人工养蝎的可行性和优势:

一、前景光明,为国家"星火计划" 免税项目;

二、市场稳定,销售价格多年来只升不降;

三、用途广泛,具有极高的医用及食用价值;

四、本小利大,投资少、见效快、回报率高。养殖几乎不存在经营风险,即使是老、弱、残、伤或是挤压而死等淘汰下来的蝎子仍可入药,死活一样价钱,不影响利用价值;

五、蝎子食量小排粪少,饲料来源广,无臭味,不污染环境;

六、蝎子生命力强盛,环境适应能力强,抗病力强,不传染病害,无需防疫;

七、蝎子昼伏夜出,养殖不占白天工作时间,利用晚间管理即可,城乡男女均可从事养殖;

八、养蝎占地面积小,利用闲房、阳台、墙角或简易温棚即可养殖,也可立体养殖;

九、繁殖速度快,产仔多,每胎可产 20-50 只,每年能产 2—3胎;

十、养殖劳动强度低,技术成熟,易学易懂,不受文化成度高低限制,是一桩短、平、快能长期从事的特种养殖致富项目,一次投资,常年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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