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业温室大棚补贴政策有哪些

2023-08-17 05:44:16 来源:网友发布 作者:网友发布

2019年各地方负责部门纷纷出台了温室大棚的支持政策,对于广大农业发展的老板们自然是想要拿到更多的补贴,下面小编为各位整理了一下做温室大棚有什么项目可申请补贴以及一些申请的补贴费用大全。引用:2019温室大棚补贴大全

2019温室大棚补贴大全

1、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每亩补助1100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受理部门:财务部

申请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

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等项目)

受理部门:科技部

申请补助数额:6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5、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7月

6、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申请补助数额:500-8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8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7月

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申请补助数额:80-12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10、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底

1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项目主要围绕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请申报时间:6月

12、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如:生物质成型燃料,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场等,对废弃物利用的项目)

受理部门:发改委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请申报时间:6月

13、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

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

14、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申请补助数额:5000元/亩,300万以内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15、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受理部门:财务部

申请补助数额:100-5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2月之前

16、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30%左右申请

申报时间:12月

17、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请申报时间:6月

18、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800-1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2月

19、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申请申请申报时间:5-6月

20、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受理部门:财务部

申请补助数额:120万元

2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2月

2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受理部门:发改委

申请补助数额:200万-2亿

申请申报时间:6月

2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

受理部门:财务部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请申报时间:6月

2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9月

25、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30%左右

申请申报时间:12月

26、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200-1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7月

27、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申请申报时间:12月

28、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方式采用“先建后补”

申请申报时间:5月

29、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30、扶贫项目

受理单位: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31、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的30%

申请申报时间:5月

大棚补贴怎么申请补贴

1、养猪补贴一般来说,国家对于规模化养猪户都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的补贴情况是,规模养殖3000头以上的生猪可以领取补贴80万,规模养殖2000头以上的可以领取补贴60万,规模养殖1000头以上的可以领取补贴40万,而且生猪养殖的补贴有严格的环保养殖条件,一旦没有达到,那么养殖补贴也是领取不到的。

2、购牛补贴现在多数贫困农民会选择养牛来创造效益,而且牛是食草动物,养殖利润比较高,国家对于购牛的养殖户给予1000~5000元/头不等的补贴金额,不过这只针对比较贫困的养殖户。

3、养羊补贴肉羊在现代的养殖项目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现在市场上的羊肉消费增加了,养殖肉羊的利润也不断攀升,不过国家对于肉羊养殖的补贴也给出了标准,个体养羊户规模养殖5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20元,规模养殖10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50元,规模养殖20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1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大棚补贴申请补贴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表,建大棚之前一定要进行事先的申请,并将申请表上的内容填写完整;

2、规划图,申请者需准备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图,主要是为了确定土地的用途属性是否符合建设要求。若土地占用了基本农田,则就不符合申请要求;

3、建造方案,将建造的结构图准备好,并附带详细的建造方案,便于上级部门进行审查;

4、位置图,需要将建大棚的实际位置标注出来,同时占地面积和用途也要进行标注等。

申请冬枣大棚创业补贴的具体步骤如下:

1、在大荔县农业局官网或现场咨询获取申请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2、 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创业计划书、土地租赁证明等;

3、 农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4、 审查通过后,农业局将发放补贴资金,同时对创业者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综上所述,国家对种植业主要是基地种植的粮食、蔬菜、干果、鲜果予以适当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农村征收土地包括5大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土地上的大棚为土地上的附着物,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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