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复合微生物肥料指特定微生物与营养物质复合而成,能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的活体微生物制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NY/T798—2015)》 第二条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HG/T 2843化肥产品 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NY 525有机肥料
NY 884生物有机肥
NY/T1113 微生物肥料术语
NY/T1978 肥料 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NY/T2321 微生物肥料产品检验规程
一、正面回答
复混肥料最新国家标准:
GB15063—2001。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二、分析详情
本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严格了有关包装标识的规定。同时提高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和二元低浓度产品的总养分指标。
本标准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的指标及其分析方法,取消了颗粒平均抗压碎力指标及测定方法,采用了新的有效磷含量测定方法,使本标准更适合于市场发展的要求,也使分析方法更加简便,易于执行。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15063—1994。
三、复混肥料和复合肥料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复合肥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营养元素的化肥,复混肥指含有多种植物所需的矿物质元素或其他养分的肥料;
2、生产工艺不同:复合肥经造粒工艺制成,复混肥通过物理方法混合而成;
3、养分含量不同:复合肥含有的氮、磷、钾一般为各为15%,硫含量为为30%,复混肥的总养分含量一般在30%以内。
有机肥料中重金属指标要求:
1、总镉(以Cd计),?mg/kg, ≤ 3;
2、总汞(以Hg计),?mg/kg, ≤ 5;
3、总铅(以Pb计),?mg/kg, ≤ 100;
4、总铬(以Cr计), mg/kg, ≤ 300;
5、总砷(以As计), mg/kg, ≤ 30;
注: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NY/T 798—2004中4.2.3的规定。
扩展资料:
8月11日,农业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161号建议的答复》。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延长土壤寿命,改善土壤质量的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控制化肥中重金属含量指标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生产中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在控制化肥重金属超标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相关法律规定。《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防止化肥污染作出了相关规定。2014年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施用化肥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二是制定重金属含量标准。国家标准委会同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GB/T 23349-2009)等国家标准,农业部制定《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NY 1110-2010)等农业行业标准;
对肥料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指标作出明确规定。2016年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明确要求,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
三是加强肥料登记管理。农业部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对申请登记的肥料产品重金属含量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予登记。同时,组织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将包括重金属含量在内的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重金属超标的产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推进依法治农。
同时,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推动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百度百科-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百度百科-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标准
中国化肥网-肥料重金属超标?不但要被曝光,而且还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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