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与黑龙江地方农业机械化的各自优势

2023-08-19 16:16:45 来源:网友发布 作者:网友发布

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化建设的现状黑龙江农业机械化正朝着集约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且有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目前,垦区农机总资产已经超过百亿元,年购买农机产品费用超过十亿元。现有谷物联合收获机械万余台,拖拉机六万余台,插秧机十万余台,农用飞机近百架,农业机械总动力高达500多万千瓦。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特点黑龙江农垦农机化发展体现出“四高一快”的突出特点:1)农机装备水平高。主要表现为装备标准高,配套农具数量多;科技含量高,自动化、智能化、机电液一体化程度高。2)农机化程度高。水旱田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率96%,其中旱田96.5%、水田95.3%,粮食(谷物)烘干能力可达粮食产量的20%,年农业航空作业面积已达87.8万hm2。3)田间作业标准化水平高。垦区始终坚持各项农机作业要有标准、有检查、有验收、有奖惩。4)农机管理水平高。垦区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实行“六统一”、“七加强”的管理制度。5)农机化发展速度快。装备更新速度快,新度系数在0.75以上。

三、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未来走向1. 发展精准农业精准农业是农业研究与应用的热点领域,是农业科技革命的方向。目前黑龙江垦区在精准农业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将来要进一步利用土地规模优势,大力发展以3G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为核心的精准农业,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力度,减少投入成本,发挥垦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2. 发展数字农业目前,垦区数字农业技术已经应用到多个领域,以红星农场为例,其应用数字农业技术,建立了农机集中管理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了农机管理指挥调度网络化,使各级管理部门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可及时掌握红星农机管理信息,了解农机当前作业的情况,对农场农田的地理位置、土壤信息、种植作物情况等信息进行查询,提高农机管理的科技水平。在建三江管局部分农场亦有应用,通过电脑语音自动答询系统、电视播报系统、文字传媒系统、专家演绎系统、基地展示系统、信息交流与市场服务系统,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技术信息服务。

3. 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美国资源管理局将保护性耕作定义为,“耕种后至少50%地表覆盖有秸秆,以减少水蚀的耕作方法;或在风蚀严重的地区,在风蚀易发生地表的谷物秸秆覆盖量不少于1820 kg/hm2,且覆盖均匀平整的耕作方法”。简单地说,保护性耕作就是指任何能比传统耕作法减少土壤流失的耕作法。保护性耕作有四大特点,一是耕种后至少50%地表有秸杆覆盖;二是地平面覆盖0-3cm土粒胶接、球粒状、直径在0.25-10 mm的土壤,透水透气能力强;三是中土层4-24cm为细土,是庄稼生长最佳土壤;四是心土层粗粒土壤蓄存水,建立地下水库

4. 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业(Organic Agriculture)是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有机农业与目前农业相比较,有以下特点:可向社会提供无污染、好口味、食用安全环保食品,有利于人民身体健康;可以减轻环境污染,有利恢复生态平衡;有利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增加外汇收入;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黑龙江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黑龙江省嫩江农业机械厂是1995-06-07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兴路。

黑龙江省嫩江农业机械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311211317245517,企业法人李辉,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黑龙江省嫩江农业机械厂的经营范围是:场上作业机械制造 烘干仓储设备 土壤耕整机械制造 小型拖拉机及其配件 种植机械制造 小型收割机 割晒机架 机械设备租赁 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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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如下:

1、耕整地机械。耕地机械,铧式犁,深松机,整地机械,圆盘耙,筑埂机,联合整地机(只含深松联合整地机)1.2.4埋茬起浆机;

2、种植施肥机械。播种机械,根茎作物播种机,免耕播种机(其中免耕条播机为12行及以上),精量播种机(4行及以上),育苗机械设备,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栽植机械,水稻插秧机,秧苗移栽机,施肥机械,撒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植保机械,喷杆喷雾机(5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四轮转向),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多旋翼);

4、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割晒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4行及以上),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玉米收获专用割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薯类收获机,饲料作物收获机械,割草机,搂草机,打(压)捆机,青饲料收获机,茎秆收、处理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脱粒机械,稻麦脱粒机,玉米脱粒机,干燥机械,谷物烘干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剥壳(去皮)机械,玉米剥皮机(只含鲜食玉米剥皮成套设备);

7、畜牧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铡草机,青贮切碎机,揉丝机,压块机。

法律依据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补贴的农业机械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重点补贴:

(一)大中型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

(二)农田作业机具,主要包括:耕整、种植、植保、收获和秸秆还田等机具;

(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

(四)秸秆、饲草加工处理及养殖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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