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120.53亿元,增长14.2%;财政总收入3.98亿元,增长31.5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42亿元,增长17.1%;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上年15.1:50.5:34.4调整为14.1:52.1:33.8。
“十一五”期间,延平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2.33%,比十五时期年平均增幅提高0.68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35090元,年平均增长12.56%,比十五时期年平均增幅提高3.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15.6:49.2:35.2调整为12.1:55.2:32.7,二产比重上升6个百分点。 延平区土地面积2652.86平方公里,其中农业用地26240公顷,占9.9%。土地结构大体是“八山、一田、半水、半村庄”。境内山峦重叠,地势不平,山间谷地平原狭小。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民以农为本,傍山辟田,狭谷种粮,低坡植果。山林、田地多为地主、富农占有,广大农民种地靠租佃,耕作全凭牛犁人挖,代代因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于1950年农村开展土地改革,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全县没收地主土地4804.2公顷,农民分得土地,实现了世世代代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生产积极性高涨。1950~1953年,人民政府为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在农村组织农业互助组。1953年,开始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使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1955年,全区稻谷播种面积27521公顷,亩产123.5千克,总产50938吨,首次突破5万吨。1956年,初级社普遍过渡到高级社。1958年,掀起公社化热潮,把全区分成9个“工农商学兵一体”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农业生产体制的迅速变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但耕作制度、农业技术并无重大革新;公社化初期农业生产上的“瞎指挥”、“高指标”及盲目集中劳力大炼钢铁等,亦违背客观规律,影响农业生产。1959年,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稻谷产量降至5万吨以下。
1962年后,农村在整风整社的基础上,确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农业体制,直至70年代末仍未改变。其间,农业生产虽受“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但由于农业体制比较稳定,农业生产仍有所发展。1965年全区稻谷产量为54077.15吨,1976年超过75000吨,1978年突破10万吨。其他经济作物也有不同程度增长,蔬菜产量1978年是1965年的1.65倍,一度荒废的茶叶生产也从70年代中期开始恢复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农村普遍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体制的新变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推动农业技术的发展,使全区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各种农业机械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新的耕作、栽培技术不断更新,粮、果、菜、茶等新品种普遍推广,化肥、农药使用基本普及。1990年与1980年相比(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农业总产值增加5939.91万元,其中种植业产值增加1885.01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由7271万元提高到59781万元,出售产品收入由1613.33万元提高到19564万元,总产品商品率由39.3%增至60.3%,出售粮食由18515吨增至3388.2吨,人均生产性收益分配所得由106元增至817元,广大农民的生活开始由温饱向小康迈进。
2010年,延平区实现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34.93亿元,增长2.85%,其中,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服务业分别完成产值9.46亿元、5.14亿元、16.85亿元、1.02亿元、2.46亿元,分别增长-0.55%、2.17%、7.36%、-26.55%、2.17%。 延平区手工业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有石斧、石箭、石镞、石锛、石纺锤等手工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地方工业以出售木材为主,工业产值仅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19%,其中轻工业占86%。经过三年恢复时期,1952年实现产值225.92万元,为工农业总产值的16.95%,比1949年提高12.76个百分点。行业比重仍以森林工业为主,建材、机械为辅。集体经济发展迅速,占全区工业的53.89%。但主要工业企业等国民经济命脉已掌握在国家手里,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业已确立。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通过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工业生产发展迅猛,1956年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1957年实现产值3695.49万元,比1952年增长15.36倍,为工农业总产值的64.46%,比上期提高47.51个百分点。国营经济的比重亦上升到77.99%。行业结构也发生变化,森林工业略有下降,食品、化学工业稳步上升。
“大跃进”运动期间,延平区掀起“全民办厂”热潮,工业生产畸形发展。1962年,实现产值6243.55万元,比上期增长73.68%,为工农业总产值的79.69%。在“一大二公”的思想影响下,所有制变更步伐加快,国营经济比重上升到93.53%,提高15.54个百分点。从此形成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僵化的经济体制,行业比例失调,生产盲目发展,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同期,造纸工业迅速崛起,为日后形成“造纸中心地”奠定了基础。
1978年以后,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开放方针,工业生产稳步发展。至1990年,全区已有工业企业1638个、固定资产(原值,下同)143314万元、职工41224人,业已形成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一定基础与规模的工业经济体系。其内部结构,按所有制区分,全民所有制工业居主导地位,年产值占全区工业的77.8%,集体所有制(含乡镇集体企业)占12.3%,三资企业及村办企业分别为2.3%和7.6%;按隶属关系区分,区属工业为主体工业,占全区工业的43.3%,部属、省属和地属工业分别为8.6%、28.9%和19.2%;按产品的经济用途区分,重工业占42.43%(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下同),轻工业占57.57%;按生产规模区分,大、中、小型工业分别为22.92%、40.92%和36.16%。
1990年,实现工业产值200720万元,比1978年增长2.99倍,年均递增12.24%;比1949年增长3021倍,年均递增21.59%;为工农业总产值的89.40%,分别比1978年和1949年提高3.91个和85.21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延平区全社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2.0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26.44%。
2010年,延平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88.27亿元,比2009年增长23.6%。 唐麟德元年(664),延平区已有墟区。明嘉靖年间(1522~1566),生产发展,物产丰富,加之境内水陆交通便利,商贾云集,逐成闽北物资集散地。清光绪元年(1875),福州、闽清、莆田等地商人来延经商者渐多,主要经营土特产品和手工业品。清宣统元年(1909),人口增至10万,集区贸易日趋繁盛,较为稳固的墟区已发展到19个。主要经营木材、茶叶、香菇、笋干、土纸、油料等。这些商品经商行辗转出境,远销浙江、江西、安徽、河南、香港及日本和东南亚各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路、铁路相继开通,工农业生产迅猛发展,商品流通条件大为改善,延平区作为闽北物资集散地的重要地位愈加突出,商贸活动日趋活跃。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翌年,城乡1559家私营商业企业,有1387家分别改造成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经销代销商店,初步形成以全民所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贸体系。1958年,受“大跃进”影响,商业工作脱离实际,采取所谓“大购大销”,盲目进货,造成大量商品积压,经济损失高达20万元。同时,为支持“大炼钢铁”,商业部门抽调250名营业员,加入“炼钢”大军,商业网点锐减;加之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合并,管理体制政企不分,集区贸易被关闭,个体商贩遭取缔,商品流通不畅。1963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商业政企分开,恢复国营专业公司,实行计划管理、专业分工和分级核算管理体制。同时恢复集区贸易,商业经济复归健康发展轨道。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贸活动遭受严重冲击,管理机构几乎瘫痪,商品流通阻滞,商业经济落入低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执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城乡集区贸易全面恢复,国营、集体、个体商业迅速发展。随着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物资消费量剧增。特别是钢材、水泥等物资需求量与日俱增;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的消费亦相应增加;硫酸、烧碱、电石等化工产品消费量持续增长。进入20世纪80年代,汽车的需求量急剧上涨,机电设备(产品)使用量突破7000万元。同期,物资计划、商业贸易的管理体制也进行一系列改革,大中型商店和物资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小型商店实行租赁和个人承包责任制,商业企业和物资公司的活力显著增强,物资流通加快,区场繁荣,购销两旺。
1990年,设在延平区的全民所有制物资管理和专业供应机构已有30余个,其中地、区物资局及其所属专业公司近10个,主管单位及其所属物资供销机构20余个。国营商业企业287家、集体商业企业638家,个体有证商业3502家。全区物资消费量已超过9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4.26亿元,比1965年、1978年分别增长8.78倍和3.97倍。
“十一五”期间,延平区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4.61%,比“十五”时期提高2.14个百分点,累计消费品零售额257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25倍。
2010年,延平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81亿元,比2009年增长16.6%。
兰溪机床厂,又称兰溪联强机床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和集体联办的机床生产企业。由于机电一体化起步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所产数控机床销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在同行业中颇具声望。而其企业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清末的和济昌铜锡庄和手工业合作化初期的兰溪城关铁业生产合作社。
(一)和济昌铜铁工厂
兰溪近代工业的发韧首推机械行业,其兴起可追溯至清宣统三年(1911)。此年二月,绍兴商人谢玉林来到浙中商埠兰溪,在老城西南市街(今解放路)开设了一爿专营铜锡制品的“绍兴和济昌兰溪分店”,不久改名为“和济昌恒记铜锡庄”。并在对过安驿巷办起了专门的手工业作坊,生意十分兴隆。谢家与同为绍籍的沪上实业家陈蝶仙(南社著名诗人)是世交,这个以生产“无敌牌”牙粉和创办家庭工业社出名的天虚我生(陈蝶仙号),其时也想到兰溪来发展,并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成行,旅居在东门外越郡别墅(绍兴会馆)。到兰后经常与谢小叙,商谈发展民族工业之路。在陈蝶仙的影响下,谢玉林的长子谢锦春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选址在大阙口左上方,兴办了浙中第一家半机械化生产的近代机械工业企业~和济昌铜铁工厂。置办了皮带车床、台钻、浇铸用的锅炉等设备,批量生产消防器材和其他铜铁制品。产品由谢家绍兴老号和沪、杭分店转销往全国各地,其时谢玉林已告老还乡。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面抗战爆发,谢家生意受到影响。谢锦春托时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长的堂叔父谢冠生帮衬联系业务,谢冠生便转托第三战区长官顾祝同襄助。顾祝同即着部下将修理枪械的业务和部分兵器部件交由和济昌铜铁工厂生产,并在厂门外增挂了“第三战区兵工厂”的牌子。期间,前方战事吃紧,军械修理和生产业务扩大。到民国二十九年(1940),和济昌铜铁工厂已是一个拥有500多号员工、年销售7万余银元的大厂了。民国三十一年(1942)兰溪沦陷前夕,谢锦春带着大部分熟练工人和设备,将工厂迁散到衢州、常山和江西上饶继续生产。兰溪的老厂和店铺着由其弟谢锦澜留守。抗战胜利后,谢锦春去上海发展。一些绍籍和兰溪籍老员工陆续携设备回迁兰溪,并由谢锦春委托华连生帮助其弟谢锦澜(1959年在兰溪去世)恢复老厂生产。不过“第三战区兰溪兵工厂”的牌子摘掉了,和济昌铜铁工厂仍打老牌子生产老产品,一直延至兰溪解放。
兰溪解放后,和济昌铜铁工厂由谢锦春(1960年在上海去世)委托华连生担任经理,继续经营。1951年元月3日,兰溪县人民政府委托公方代表徐有林接管和济昌铜铁工厂,由陆鉴森、詹乃坤、陈巨成、吕才生、赵立云、修冠荣等老工人牵头成立工会,联系在兰溪的和济昌工友恢复和发展生产。1952年1月,由于挂过“第三战区兰溪兵工厂”的牌子,和济昌铜铁工厂被划为官僚资本,工厂全部资产收归国有,改厂名为兰溪铁工厂,徐有林任代厂长,陆鉴森任副厂长,詹乃坤任工会主席,兰溪第一家国有工业企业由此诞生。此年企业有职工46人,主要产品为铜壶、弹簧锁、水枪等金属制品。以后,随着产品更新换代兰溪铁工厂曾多次改名,1967年改称兰溪机床厂。企业也不断扩建,新造了铸工车间,增添了金加工设备,并开始生产普通机床。继徐有林之后,章新华、唐展平、徐健、魏悦、凌成明等同志先后担任厂领导。到1984年底,工厂有职工537人,固定资产原值392万元,年生产C620普通车床292台,实现工业总产值245万元。
(二)兰溪铁业合作工厂
兰溪铁业合作工厂前身是兰溪城关铁业生产合作社,一度成为地方国营兰溪农业机械厂,后退为大集体改称兰溪机械实验厂、兰溪机械厂。
民国时期,作为浙中商埠的兰溪,手工业也相当发达。民国二十三年(1934),据当年实验县政府调查,兰溪城区有手工业行业24个,手工业作坊554户,其中铁器业81户,铜锡器业21户,生铁业4户,金属加工业共106家,从业人员237人,年营业额21.59万元(银圆)。新中国成立后,据1950年工商调查,全县已登记的铁器业159户,铜锡器业23家,白铁器业27户,其他金属加工业21户,合计金属加工业230户,从业人员433人,年营业额18.4万元。
1951年5月,中共金华地委提出城镇组织手工业合作社的意见;同年8月,兰溪县委在永昌镇进行手工业合作化试点,组建了永昌铁业生产合作社。随后,城区手工业界也积极跟进。1952年8月,由庙前街陈永泰铜铁店工人郑振森牵头在北门街成立了城区第一个铁业生产合作小组;1954年10月,城区第二铁业合作小组并入,组建成兰溪城关铁业生产合作社,郑振森任理事主任,应金斗任监事主任。首批社员有陈永泰号的陈阿良、郑振森,李福兴号的李加福、吴小弟,陈隆兴号的陈樟元、陈宝贤,和福昌号的胡水法、林有宝,胡成根和城区多家铁店的店主和员工程瑞英、赵根牛、赵得火、张金富、凌永华、张金水、刘根根、温裕生、刘志根、郭阿元、郭樟友、朱樟木、贾德然、丁樟顺、丁文生、张荣金、叶大铨、王银岩和王金生等12张炉灶28人,时称廿八个头。主要产品为铁制农具、家具,铜锡和钣金制品。
1957年城关车灯合作社并入,业务扩大,主厂房在和平路石板路口和后沙溪之间,开始生产农业机械,并在城中、城南设立两个作坊和营业门店,改名为兰溪县机械修配厂,工人增至137人。1958年4月再次扩容,内设铸工、锻工、金工、钳工和机修5个车间和城北、城中、城南3个门市部,主产农业机械产品,员工300多人,成为兰溪首家大集体农业机械合作工厂;同年12月,经县委、县人委批准转为地方国营兰溪农业机械厂,改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后企业迅速扩张,在城区和乡镇招收了大量的学徒工和合同工,全厂员工一度达到1300多人,厂内还办了一个兰溪县农机化学校,为全县各乡镇培养了一批农机操作和修理人员。
工厂产品有十余种,包括十二马力拖拉机、插秧机、打稻机、双轮双骅犁、饲料粉碎机等。时逢大办钢铁,还在当时的三清殿前大阙路口筑起了炼铁炉,兰溪的第一炉铁水就是从这里炼出来的。当时县委向省委报喜,农机厂还上了浙江日报头条。此时的农机厂书记是崔文,厂长张先祥(两位都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老革命),郑振森改任生产科长兼党委委员,负责全厂的生产管理和调度。
1961年5月,国民经济收缩,农业机械厂转为大集体兰溪县铁业合作工厂,大批工人下放农村,也有部分原来城区户籍的工人被另行安置到其他厂矿就业,但保留了原厂区、主要生产设备和技术骨干。收缩改制后主要生产铸铁锅、台虎钳、铁砧、洋镐、甘蔗刨、理发刀剪等日用铁制品。以后又增加了四联一字机、碾米机等产品。直到1963年下半年国民经济开始恢复,工厂又重新招工扩大生产,笔者就是在此时参加工作的。1964年,兰溪县铁业合作工厂改名为兰溪县机械实验厂,后又改称兰溪机械厂,开始生产金属切削机床,主要产品是C618—2普通车床、B665牛头铇床以及WB209龙门铇床、Cw6163车床等,也生产和组装工农12型手扶拖拉机。1973年8月,兰溪县庆祝党的十大胜利召开的游行队伍中有十辆车头戴大红花,车上彩旗飘扬的拖拉机队列就是由兰溪机械厂组装出厂的。1977年崔文和郑振森相继调任新组建的农修造厂和电器厂厂长,兰溪机械厂书记、厂长由张先祥一人兼任,施福山任副书记。不久张先祥同志因身体欠佳外出疗养,县委下文施福山任厂长,张先祥任书记。
1984年初,兰溪机械厂在全省范围率先发展机电一体化机械产品,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610教研室签约共同开发数控车床,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沈宏耿、章跃中、周楚康、郑益民等人赴交大一边进修,一边与交大教授李德庆和包伟弟、张朝尧等人组成新产品研发组,共同设计开发CKL6132数控车床。1985年初设计完成,硬软件加工进展顺利,到年中机床装配一举成功。通过省机械厅牵头组成的省级鉴定委员会鉴定,成为浙江省第一台数字控制的金属切削机床。
1985年,兰溪机械厂除完成CKL6132数控车床试制外,与浙江工学院联合研制的YZ315液圧免烧制砖机也通过了省级鉴定,并被评为省科技二等奖;独力研制的SP160塑料破碎机被评为金华地区科技成果三等奖。全年生产三种金属切削机床共208台、塑料破碎机90台,实现产品销售173万元、利税64万元。
(三)联营后的兰溪机床厂
1985年6月,省机械工业厅领导为编制浙江省机械工业七五规划二次来兰考察,并由曾任汤溪齿轮箱厂厂长的孙忠焕县长陪同走访了兰溪机床厂和兰溪机械厂。他们认为机床、机械两厂,虽然都是生产机床的老厂,基础好、有经验,但小而全,技术力量、生产装备和财力物力分散。为充分发挥兰溪机床工业优势,形成合力和大批量专业化生产,建议两厂合并,定点生产车床。根据省、地和县政府领导指示,县政府二次下抄告单,责成县经委和机械工业公司做好进一步落实工作,并于当年10月22日下文实施,要求在1986年1月完成合并,统一核算,统一经营;同时公布施福山兼任机床厂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务和党员重新登记工作。合并联营协议由三方法人代表凌成明、施福山、陈宝康签字,198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两厂联营后,施福山于当年9月赴党校学习,不久凌成明也调离,兰溪机床厂厂长由郭庆建担任。
郭庆建上任后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工厂技改和新产品开发。C620普通车床产量逐年增长(1988年年产量就达到了568台),铸工车间完成了整体搬迁,1987年在CKL6132数控车床的基础上完成了CKL6140数控卧式车床的试制和批量生产,随后又研制了数控铣床和数控镗床,形成了CK、CL两个系列的数控金属切削机床优势系列产品。到1993年全厂已具备上千台数控车床生产规模,当年车床实际产量854台,其中数控车床500台,实现产值3979万元、利润436万元,产品行销25个省市,并出口南美和东南亚国家。本省用户主要是杭州万向集团和台州吉利集团,曾担任过省机械厅厅长、时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的吕祖善在调研万向、吉利时对兰溪机床厂能够自主生产这样实用美观的数控车床赞不绝口,并表示出乎意料之外。
1998年,市政府领导决定对兰溪机床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并派工作组进厂指导。年底改造完成,改名为兰溪联强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孙品兰任董事长,章燕儿任总经理,郑建平任副总经理。改造后的兰溪联强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于2005年迁址至江南开发区沈村,形成数控机床年产6000台的生产规模,并改厂名为兰溪联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2007年年生产机床4687台,其中数控机床3211台;实现销售额2.25亿元,利润2903万元。2012年,数控机床年生产量增至4000台,全部机床年产量突破5000台,实现销售额4亿元。据当时的机电年报反映,数控机床年销售量位居全国第三,浙江省第一。
(本照片和部分数据由沈宏耿、郑建平和郑培棣提供,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0.12.12施福山于黄龙洞寓
农用机械的折旧率根据具体的设备和型号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折旧率是按照年度来计算的。
一种折旧计算方法是直线折旧法,即每年按照相同的折旧率计算折旧费用。例如,如果一台农用拖拉机的使用寿命为10年,总价值为10万元,每年折旧率为10%,则每年的折旧费用为1万元。
另一种折旧计算方法是年数总和法,即按照不同的折旧率计算折旧费用。例如,如果一台农用拖拉机的使用寿命为10年,总价值为10万元,前5年折旧率为10%,后5年折旧率为5%,则前5年的折旧费用为5万元,后5年的折旧费用为2.5万元,总折旧费用为7.5万元。
具体的折旧率和折旧计算方法需要根据设备和型号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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