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我所知,农业机械产品是通过省级以上农机推广总站农业机械鉴定,发给《推广鉴定证书》,才可以合法上市进行销售和推广。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机发〔200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4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在人身伤害领域监理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现场调查必须及时拍照、录像、测量、现场绘制草图、监督当事人、寻找目击者和肇事车辆,技术检查应对与农业机械事故有关的机械、工具和物体进行技术评估。发生致命事故或残疾事故时,应为下列人员配备专用设施:被害人的尸检和伤残鉴定。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检查和调查以及相关的检查和评估结论,及时进行责任认定。
如果对事故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发生争议,农业机械监测机构应在事故双方的申请中传达事故的经济赔偿。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故处罚:涉及事故的驾驶员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具体取决于责任级别。对于致命事故的发生,由于需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农机监测部门和公共安全部门共同实施;在确定农业机械监测部门的职责后,对驾驶员进行行政和刑事逮捕,并将其移交公共安全部门调查驾驶员的刑事责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以上地方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传递。《农业机械事故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以上地方人口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传递。
国家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业机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安全研究所)承担农业机械废弃物处理的具体工作:第4条:农业部,省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地(市)级国家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各派人员参加特殊困难的调查和处理,重大和严重的农业机械事故。《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40条:涉及道路外农业机械的事故由国家级或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农业机械安全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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