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哪几种?

2023-08-15 16:38:47 来源:网友发布 作者:网友发布

农产品质量鉴别的程序一般为抽样、检验、等级确定等步骤。鉴别农产品的方法主要有2类,一类是感官检验法,一类是理化检验法,前者是借助感觉器官进行鉴别,后者是借助各种仪器和试剂进行鉴别。此外还有生物检验法。

一、抽样:抽样也称为拣样、取样等,它是农副产品检验的第1道手续。取样的代表性与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有密切关系。现行通用的抽样方法有随机抽样法和典型抽样法。

1、随机抽样法。抽样时不随人的主观愿望进行抽样,使每件商品都可能成为样品的抽取方法。

2、典型抽样法。这是按农产品情况典型地抽取样品,它不同于随机抽样法,而以比较少的试样分析估计整批农产品的质量情况。如检验花生中的黄曲霉素,先检验霉度严重的花生米粒,如果未发现黄曲霉素,则可判断整批花生的黄曲霉素含量符合标准。

二、感官检验:感官检验主要应用于检验农产品的外形结构、外观疵点、色泽、硬度、弹性、气味、滋味、声音以及包装方面的质量。

感官检验对所有农产品质量鉴定都是必要的,这种方法在农产品检验中使用最广泛,占有重要地位,往往可以决定其质量的优劣。

感官检验可分为视觉检验、嗅觉检验、味觉检验、触觉检验和听觉检验。感官检验常常不是孤立地运用某一种方法,而是综合运用几种方法,全面鉴定农产品。

三、理化检验法:理化检验法是利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和化学试剂来鉴定农产品质量的方法。能探明农产品的内部疵点,并能深入地测定农产品的成分、结构和性质,其鉴定结果较感官鉴定客观而精确,可以用具体数值表示。

四、生物检验法:农产品中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在生产、贮存中易受微生物污染,从而使产品色、香、味发生变化,腐败变质,为此要进行生物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能主要有()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保存两年。

农产品生产记录是指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情况,进行记录并依法将记录进行保存的制度。

生产记录主体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者是记录人,生产记录应如实反映农事操作的真实情况,记录人也应对生产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生产者要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尤其是鲜食农产品。

答案:A、C、D、E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立法上确立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地位,并且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能,主要包括设立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设各类标准化示范区、制订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对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和结果公布、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引导、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质检机构资质认定和审核、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对不符合标准农产品的查封和扣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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