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砀山酥梨
产于安徽省砀山,是古老的地方优良品种。它以果实硕大,黄亮美色,皮薄多汁,肉多核小,甘甜酥脆等特点,驰名海内外。
砀山酥梨含有糖分、矿物质、有机酸和多种维生素,营养极为丰富,是不可多得的果中佳品。除鲜食外,还可加工成梨酒、梨膏梨糖和罐头等,是食品工业的重要原料。梨汁、梨膏具有去热清痰止咳润肺等药用价值,是人们日常十分喜爱的辅助药剂。砀山酥梨的主要品种有:金盖酥、白皮酥、青皮酥和伏酥等当家品种,其中以金盖酥品种质量最佳。
2、小磨麻油
全椒小磨麻油以马厂所产最为出名。马厂生产小磨麻油历史悠久,制作工艺独特,色泽金黄光亮,香味馥郁沁人,用以作调味品,既增食欲又富营养,有“一滴香”之美称。其中“王河”牌精制芝麻油最受市场青睐。该油是以纯天然的优质芝麻为原料加工制取的信用植物油,味香色佳,具有益胃润肠、保护血管、减轻咳嗽之功效,是居家生活、馈赠亲友的上佳选择。
3、老城豆腐脑
豆腐脑是一种近似“脑汁”的豆制品,是大多数中国人都喜欢吃的平民美食。商贩备有两只桶,一只盛豆腐脑,一只盛汤。卧在桶中的豆腐脑肤白娇嫩,柔软光滑,颤颤悠悠。汤的做法类似于当地的辣汤,是骨头汤。一口大锅,煮着棒骨、腔骨等骨头,汤里放着香料等,汤色浅棕。顾客来时,将豆腐脑与汤现场调制。
豆腐脑咸淡适口,细嫩鲜美。把所有的作料加进去,一阵清香,一阵滑腻的感觉,从嘴唇、舌尖、喉咙,一直流淌到心里。
4、红薯粉圆子
红薯粉圆子是一道独具特色的美食,其色黑香甜,柔韧筋道,吃起来味道极香。在我们农村都是用肉与红薯粉圆子一起红烧,这样吃起来饱含肉香,一点也不油腻,让人越吃越想吃,主要就是红薯粉圆子将油吸附在了表面。
5、徽州烧饼
徽州烧饼远近闻名,已经有多年的历史。“香甜两面黄、外扣芝麻内插酥”是徽州烧饼传统的独特风格。
还没走到洪记,远远就闻到了烧饼烘焙出的香味。走进洪记,刚刚出炉的小烧饼金灿灿,一口一只烧饼用肥猪肉丁加梅干菜做陷,芝麻撒面。然后放入特制的大炉中,烤熟取出。香味浓烈,既酥又脆,层层剥落,满口留香。外面酥,里面松,油润不腻,路人游人人人赞赏。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当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指导其成员依法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农产品产地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定期对农产品产地安全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编制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报告并予以公告。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区域设置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点:
(一)工矿企业周边的农产品生产区;
(二)城市郊区农产品生产区;
(三)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农产品生产区;
(四)其他需要监测的农产品生产区域。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对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生产区生产、捕捞、采集特定农产品。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设置标示牌,标明禁止生产区地点、范围、面积、主要污染物和禁止生产的农产品种类等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标示牌。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对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和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产地安全标准的其他农产品生产区域进行修复和治理。第十二条 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的产地环境改善后,符合产地安全标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禁止生产区经批准调整后,应当变更标示牌内容或者撤除标示牌。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并加强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及其他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对规模化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和畜禽粪便等应当及时清运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第十五条 发生农产品产地污染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
接到报告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1、各大农贸市场和超市都有售卖玉米粒的摊位或货架,消费者可以前往购买。
2、在一些县城和乡村地区,有许多小型的农贸专营店,经常能够购买到当地生产的玉米粒。
3、安徽的许多农村地区都会有定期的农村集市,一般会有不少摊位出售各种农产品,包括玉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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