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工伤评不上级,员工依然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待遇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包括:
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这些费用因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而产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建议
保留证据:受伤职工要保留好所有与工伤治疗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发票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数额和顺利申请赔偿。
与单位协商: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指出自己应享受的各项赔偿权益,并出示相关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双方协商不成,受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申请中,应详细列出赔偿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提交充分的证据材料。
通过以上步骤,工伤职工可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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