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学校、医院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因此,二级建造师在栏杆高度方面的规范要求如下:
对于一般临空高度在24m以下的场所,栏杆高度应至少为1.05m。
对于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场所,栏杆高度应至少为1.10m。
对于上人屋面和特定公共建筑(如交通、商业、旅馆、学校、医院)中的开敞中庭,栏杆高度应至少为1.2m。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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